黑龙江泰来:农妇被咬伤反遭两次判刑,司法公信力何在?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但黑龙江省泰来县农妇吴英杰遭遇的,堪称离奇至极——明明是自己被他人咬伤唇部,却因不断申冤,接连两次被判刑!2025年5月,吴英杰再次向媒体求助,记者翻阅她提供的法律文书、倾听其悲惨遭遇后,不禁震惊:这现实发生的案件,荒诞程度竟远超虚构故事!

十年前的血色清晨,邻里冲突失控爆发

吴英杰家住黑龙江省泰来县江桥镇先进村。故事还得回溯到十年前:彼时,同村陆国锋、韩艳波夫妻因借架条子和狗(3000只架条子价值4000元,把狗宰杀吃了),与吴英杰家产生纠纷。经邻居调解,陆国锋夫妇先给吴英杰300元,本以为此事就此平息,谁能料到,这竟是噩梦的开端!

2015年2月20日,正月初二,春节的鞭炮声尚未停歇。上午9时许,35岁的吴英杰正从炕柜里拿出妈妈给的大红羽绒服穿上,准备上街买菜招待客人,女儿突然来了一声“陆叔叔和韩婶婶来了!”这一声喊叫打破了宁静。陆国锋、韩艳波夫妇突然冲进屋内,将她按倒在炕上。“快把两万块钱交出来!”陆国锋恶狠狠地掐住吴英杰的脖子,韩艳波则死死按住她的双手。激烈挣扎中,韩艳波一口咬向吴英杰的下唇,“那一刻,我感觉整块肉都被撕下来了!”鲜血瞬间浸透棉袄领口。而陆氏夫妇抢走了吴英杰身上所有的钱,多少记不清了便扬长而去。原来,这对夫妇前一天刚因吴英杰来要架条钱和狗的钱心生不满,遂到吴英杰家里撒野,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二人“抢”走一些钱后还当即到派出所报了案,其报案称:吴英杰偷他家20000块钱。当天下午1点左右,江桥派出所就来人将吴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因事实不存在,办案民警明确告知其说他们是报假案(有2017年陆国峰因诬告陷害吴英杰偷他家2万元钱,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书为证),做完笔录就把其送回家了。

质疑鉴定与处理,踏上漫漫维权路

事发后,约九点左右吴英杰立即报警,江桥派出所所长苗志峰出警,没做笔录也未受理,并拒绝开具报警回执。案发两月之后,吴英杰通过向泰来县公安局投诉,江桥派出所所长苗志峰才给做调查笔录。苗志峰说:“人家是上你家要2万块钱,没上你家抢2万块钱,所以不够立案。”案发后近三个月,派出所没有对陆国锋夫妇采取任何措施。而吴英杰在江桥派出所做笔录时反复强调:“他们不是来要钱的,是来抢,是来报复我,还把我咬成这样。”吴英杰病历清晰的记载:“下唇可见2.0cm×2.0cm组织缺损,深达肌层,创缘不整。”主治医生建议住院缝合,可因家境贫寒,吴英杰只能选择门诊处理。

2015年4月20日,泰来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吴英杰伤情为“轻微伤”。然而,吴英杰对此结果深感质疑。她拿着病历上“下唇挫裂创”的诊断,咨询多位法医专家,得到的答复令人震惊:面部软组织创指脸颊、额头等部位的损伤,而下唇属于“口唇”范畴,应适用5.2.4c条款“口唇挫裂伤致牙齿外露”(轻伤二级)或5.2.3l)“口唇离断或缺损致牙齿外露一枚以上”(轻伤一级)。十年后,吴英杰对伤处进行了复查,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复查的结果是:唇黏膜、唇红黏膜、皮肤整体缺失2.0cm×2.0cm,10年后:左下唇近中线处皮肤、唇红黏膜及唇黏膜可见不规则瘢痕;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2025年5月19日复查结果是:下唇外伤10年,下唇部中部偏左局部凹陷,下唇下缘瘢痕长约1.5厘米,下唇下边缘不齐下唇内侧湿唇有局部凹陷瘢痕。

然而,2015年5月,泰来县公安局却仅以“盗窃案不实”结案,仅对陆国锋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韩艳波则因“殴打他人”被罚款200元。面对如此的处理结果,吴英杰愤怒质问:“他们明明入室抢劫、故意伤害,为什么只受到这么轻的处罚?”从此,她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从受害到获罪,判决充满矛盾与硬伤

按照正常逻辑,陆国锋、韩艳波夫妇入室抢钱、咬人,理应受到严惩。然而,泰来县法院的判决却令人大跌眼镜。2017年4月21日,泰来县法院作出(2017)黑0224刑初18号判决书,竟认定吴英杰及其丈夫蒋国志、公公蒋德林“捏造被韩艳波抢劫2万元的事实”,构成诬告陷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书中称,吴英杰报警时“虚构抢劫事实”,其丈夫和公公“协助编造情节”。但吴英杰当庭喊冤,并出示2015年2月20日原始报警记录, “陆国锋夫妇到我家强迫要2万块钱(报假案时虚构的),并且故意伤害咬伤了我”。

更离谱的是,判决书中的事实认定存在严重矛盾。如在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2019)黑02刑终24号刑事裁定书第7页就有这样矛盾的认定:“泰来县人民法院关于吴英杰犯诬告陷害罪的卷宗材料,证实上诉人吴英杰曾因捏造自己被邻居韩艳波抢劫两万元的事实,被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其丈夫蒋国志、公公蒋德林因帮助吴英杰编造被抢劫事实而被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况。

另证实,韩艳波因与吴英杰厮打,造成吴英杰住院治疗,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人民币五百元。陆国锋因谎报家中被盗两万元现金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这段事实认定中,前面认定的是吴英杰“捏造自己被邻居韩艳波抢劫两万元的事实”,但是后面却又认定“陆国锋因谎报家中被盗两万元现金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看到这里,人们不禁要追问,究竟是谁编造了被抢劫两万元现金的事实呢?既然是吴英杰编造被抢劫的事实了,为什么又认定“陆国锋谎报家中被盗两万元现金”,并且已经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了呢?在这个案子中,究竟谁诬告陷害谁?谁才是罪犯呢?

缓刑申冤再遭罪,以“寻衅滋事”被判刑

还是这份(2019)黑02刑终24号刑事裁定书显示,缓刑期间,吴英杰通过社交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她注册多个微信号,发布了《扑朔迷离的诬告》、《纪录片:齐齐哈尔一女子的悲情故事》等285条视频,点击量高达877651次。视频中,她不仅讲述被咬经过,还提及自家耕地被村委会占用20年未获补偿等问题。

2018年3月30日,吴英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被刑事拘留。泰来县检察院指控她“编造虚假信息诋毁司法机关形象”,称其视频中“耕地被占”等内容不实,且“引发大量网民负面评价”。2018年12月25日,泰来县法院作出(2018)黑0224刑初82号判决,认定吴英杰构成寻衅滋事罪,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吴英杰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9月19日,齐齐哈尔中院终审维持原判。但江桥镇先进村村委会2018年8月7日的证明却证明耕地被占,情况属实。

司法程序乱象丛生,疑点重重.

在吴英杰看来,整个案件过程中,司法程序问题不断。吴英杰称,她在2017年4月配合警方调查“诬告陷害罪”时,竟被戴上脚镣、手铐。检察院公诉科刘婷婷到看守所提审时说:你这个案子不够逮捕,够逮捕的话来的就是逮捕科了,不是我们公诉科了,我们公诉科来就是想让你年前回家。你若是不配合、不签字,你家的老人、孩子和你爱人都得进来。”她多次要求警方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均遭到拒绝。更荒唐的是,2015年案发后不久,泰来县法院竟向吴英杰下达一份《传票》,没有案卷号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编号,要求其履行“尚未审理案件”的判决内容——健康权纠纷。当她找到法院副院长询问时,得到的答复竟是“工作人员下错了”。这份文书,成了质疑司法程序严谨性的铁证。

鉴定再调查,直指“鉴定造假”

吴英杰被咬伤后,首次鉴定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做的,鉴定为轻微伤。吴英杰要求重新鉴定,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法医鉴定中心2015年12月23日再次鉴定,鉴定结论仍然为轻微伤。

2018年,吴英杰的代理律师董大伟委托海伦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重新对2015年的伤情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吴英杰所受损伤,目前损伤程度应为轻伤二级。但警方和检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认可这份鉴定结论。

有资深法鉴人士针对吴英杰的前两次次鉴定直言:标准适用错误,下唇不应归入“面部软组织”;伤情等级误判,这不是技术失误。吴英杰则认为“若伤情定为轻伤,案件性质将升级,陆国锋夫妇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这或许就是某些人想大事化小的原因。”

2025年3月24日,吴英杰因始终不认可前两次鉴定结果,在网上发布视频寻求帮助,要求鉴定人员针对下唇皮肤、唇黏膜和唇红黏膜缺失归入“面部软组织”的适应标准做出解释,又被泰来县公安机关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行政拘留十日。

五年抗争引发社会关注,司法公信力亟待重建

从2015年咬唇事件到2020年终审判决,吴英杰一家的生活被彻底摧毁了,尤其是与丈夫因为此案离婚后,孩子学习一落千丈。“我们只是普通农民,不懂法律,但被人咬掉嘴唇却要坐牢,这还有天理吗?”吴英杰在狱中写给孩子的信中满是绝望。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法学界广泛关注。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法学教授指出:“公民正常维权受阻,无奈转向网络发声,司法机关应审视诉求合理性,而非简单定罪。”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王姓副教授王也强调:“伤情鉴定关乎司法公信力,本案暴露了基层司法在专业能力和程序正义上的严重缺失。”

截至发稿时,吴英杰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律师也将同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我们不指望舆论干预司法,只希望法律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让老百姓看到正义!”

吴英杰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基层司法实践中程序瑕疵与专业短板。当“轻微伤”与“轻伤”的认定能决定一个家庭的命运,当网络维权与刑事风险界限模糊,司法机关必须深刻反思:该如何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的:“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而这些证据,必须经得起科学、法理和历史的重重检验!(记者观海 光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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